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定义,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吗

admin 32 2024-08-02 23:04:00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怎么界定

1、不能独立生活的孩子,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孩子。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孩子,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3、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的是非主观原因没有经济来源的子女。主要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情形。

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单纯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未提起离婚请求的,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 丧失劳动能力 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必须有证据证明儿子名下的存款是母亲的才可以,例如协议,公证等,否则,存款就属于儿子的,而且是婚后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赡养父母,关爱家里的老人,是作为一个子女的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关爱他们,在他们需要你的时候送去关心,日常送去关怀,当父母退休以后也应该给予父母赡养和包容。出嫁女儿,也是父母的子女,不会因为你的婚姻你就不是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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